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长沙高排放机动车上牌及转入 不涉本地二手车

类别:二手车 日期:2014-12-30 23:27:59 人气: 来源:

  华声在线12月24日讯(记者黄娟)长沙市支队今日通报,根据《长沙市人民关于执行国家第四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通告》,2014年12月15日起,长沙车管部门对排放未达到国IV标准的车辆,将不予办理注册登记和转入登记。车辆年检及本地二手车交易将暂不受影响。

  尾气排放执行国IV标准

  今日上午,长沙市支队车管所张正介绍,车管部门将严格执行通告,凡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生产、进口、销售、注册登记和外地转入登记的全部机动车辆,必须执行国IV标准。

  “买回新车如果排放不达标,不能登记上牌也就不能上行驶。”张正提醒广大市民,在购买新车时请确认车辆尾气排放标准是否达到国IV标准,未达国IV标准的不要购买。根据相关,机动车销售企业应当根据本通告要求进行销售,并书面告知购车者所购车辆符合国IV标准;不符合国IV标准的车辆,不得销售。国IV标准车型目录,可以登录机动车环保网(进行查询。

  排放不达标别入长沙

  除了购买新车上牌登记,外地车辆转入长沙,也要确认车辆尾气排放是否达到国IV标准。外地车辆若转入长沙,排放不达标同样无理转入业务。

  针对很多市民关注的是否会影响到本地二手车交易的问题,张正表示,“主要是针对新车上牌和外地车辆转入,不涉及年检和本地二手车。”

  三湘都市报记者从支队了解到,早在2011年已经发布通告,针对3.5吨以下的轻型汽油车实施必须符合国IV标准才予以上牌的措施。新规实施后不论是轻型车还是重型车,不论其使用何种能源驱动,都纳入管理范围。(完)

  转自:新华网

关键词:二手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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